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渝办发[2011]17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会议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持续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与运行新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以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基本原则,以健全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为重点,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的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持续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与运行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与运行新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明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明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配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明显提高,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标准化建设。
按照《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确保每个乡镇和街道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开展村卫生室建设,使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按照《重庆市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暂行规定》、 《重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实行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全面落实岗位职责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结构比例。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完善院长(主任)公开选拔招聘制度。坚持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人事管理机制。扩大选人用人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三)健全分配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