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2011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宛政〔201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2011年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南阳市2011年防汛工作方案
一、防汛工作总体要求
今年我市防汛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强化防汛应急管理,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平原区排水畅通,城镇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对超标准洪水做好应对安排,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一)水库防汛
1、鸭河口水库:按照省定调度计划(见附件1)运行,即6月21日至8月15日限制水位175.00米,8月16日至9月15日限制水位176.50米。库水位在175.00米-178.50米(100年一遇)之间时,入库流量小于2600立方米每秒,按入库流量下泄;大于2600立方米每秒,控泄2600立方米每秒。当库水位超过100年一遇水位(178.50米),入库流量小于泄流能力时,按入库流量下泄,但后一时段不得小于前一时段;入库流量大于泄流能力时,按泄流能力下泄。
2、赵湾水库:按照省定调度计划(见附件1)运行,即6月21日至8月15日限制水位219.50米,8月16日至9月15日限制水位219.50米。库水位在219.50米至221.06米(20年一遇)时,控泄流量为300立方米每秒;库水位在221.06米至221.94米(50年一遇)时,控泄流量为600立方米每秒;库水位超过221.94米时,溢洪道闸门全开泄洪。
3、中型水库:按附件2方案调度执行,严格执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达的调度命令,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监督执行,在规定的标准内,确保度汛安全。要切实提高水库管理人员调度运用和防汛抢险技术水平,提高应对处置水库突发事件的能力。
4、小型水库:由所在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制定调度运行方案,并认真执行。对位于城镇、学校、村庄上游和交通干线附近的病险水库,要加强管护,密切注意其运行情况,同时要确定预警联络信号,做好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准备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蓄水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型水电站大坝也要按照小型水库进行管理并落实责任。
在努力保障所有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要科学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大中型水库泄洪时要及时通知沿河村镇居民做好准备,保证泄洪安全。
(二)河道防汛
唐河、白河、刁河、湍河、丹河等主要河道按附件3进行调度。
唐河: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要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抢险准备;当社旗新庄、唐河城关、郭滩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时,沿河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立即上堤,组织民兵抢险;如果水位继续上涨,要迅速组织群众转移。
白河:南阳市区段在123.50米(南阳大桥)水位以下保证安全。水位达到120.00米警戒水位时,各单位按照分工上堤巡查,水位超过123.50米时,各单位按照分工上堤抢险。
(三)平原排涝
各地要树立全局观念,按照统一规划,坚决清除排涝沟河的横坝、路埂、堵坝、界围等阻水障碍。对排涝系统不完善的要抓紧配套完善,保证排水畅通,做到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超标准降雨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四)山洪灾害预防
各地要加快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通过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专业预防与群测群防相结合、应急转移和避灾安居相结合,建立起预警及时、反应迅速、转移快捷、避险有效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山洪灾害发生时,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五)城镇和行业防汛
各级政府要建立统一的城镇防汛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预案,强化措施,确保安全。南阳市中心城区的防汛工作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有防汛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搞好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工作,严防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铁路、交通主管部门要制定超标准洪水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对阻水桥涵要抓紧改建、扩建。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全市所有学校危房进行排查登记,制订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工矿企事业单位要制定行业防洪方案,对防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生产安全。
(六)在建涉水工程
在建涉水工程是今年防汛工作的重点,正在除险加固的22座水库和白河零级橡胶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光武大桥、雪枫大桥等涉水工程,要逐一明确防汛责任,根据工程实际组织制订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和险情应急抢险措施,落实好抢险队伍、物资,按照施工计划,加快施工进度,满足施工度汛要求,确保安全度汛。
二、安全度汛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
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实施河道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要将防汛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投入,特别是县级财政,要保证防汛办公经费正常开支,确保防汛工作需要。
(二)做好防汛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工程管理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各级水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组织力量检查水库、河道、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城管(城建)部门要组织检查城镇下水道、排涝涵闸、排水沟及城区河道;铁路、交通部门要组织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矿企业要重点检查矿山及工业企业防洪设施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逐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