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暑期药品储存条件专项检查的通知
(济食药监〔2011〕85号)
各县(市)、区局(分局),各药品批发、连锁企业:
根据市局2011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为了保证署期高温季节全市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经研究决定, 7到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年度暑期药品储存条件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市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的药品仓库。
二、检查内容:根据《药品批发(连锁)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对本辖区内药品批发(连锁)企业的仓库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冷库、阴凉库的温湿度是否达到要求;设施设备性能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同时,对中标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的时间为2011年7-9月;检查方式是以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必要时携带手持式温湿度检测仪进行即时监测;以县(市)、区局检查为主,市局抽查为辅。
四、工作要求
1.药品储存条件是影响药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各药品经营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暑期药品仓库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要本着对患者负责,对社会负责、药品质量负责的态度,加强自律,严格标准,确保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