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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四)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带有苗头性的“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
  (五)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综合性情况反映,调研报告、理论探讨等前瞻性、研究性信息和工作建议。
  (六)其它能为管理决策服务的信息。
  三、政务信息收集、加工和上报
  (一)撰写要求。撰写政务信息要做到主题明确、条缕清晰,文字精炼、确保质量,一般不超过600字,署名不超过3人。撰写信息要做到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所述事项、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撰写信息要注重时效性,重要事项政务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
  (二)报送办法。信息员撰写本单位政务信息,经所在单位(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发,重要信息注明报送范围,再报委秘书处。对时效性强的重大信息,委秘书处将发放信息报送通知,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政务信息通过委政务信息专用邮箱报送,并注明单位、作者、身份证号码及相关联系方式。委政务信息专用邮箱为szwsjb@126.com。
  (三)委秘书处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筛选、提炼和综合,必要时重新编写,形成正式的政务信息,并编印成简报报委领导参阅。重要和较紧急的政务信息整理后直接报委领导审阅。需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家的政务信息,由秘书处指定专人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经委主管信息工作领导审核签发后再上报。
  (四)特殊规定。涉秘政务信息的报送,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安排专人报送,不得直接发送邮箱。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按照市相关规定和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四、考核和奖惩
  政务信息工作实行计分制量化考核,由秘书处组织实施,于次年1月份进行年度考评,并兑现奖惩。
  (一)计分方法。
  被《深圳卫生人口计生简报》采用的,要目每篇记10分,短消息记3分,其他记5分。
  委机关各处室和委直属各单位上报信息被市委《信息快报》日刊采用的,1条计20分(短信息采用1条计6分);周刊采用的,1条计10分;增刊采用的,1篇计60分。被市委《信息专报》采用的,1篇计40分;《信息调研》采用的,1篇计100分;《深圳今日信息》采用的,1条计20分。同一条信息被多个刊物采用,只计其最高分。如有市领导批示,每篇在原分值基础上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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