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陕卫办发〔2011〕46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属、部属各单位:
现将《2011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2011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
2011年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着力抓好卫生统计工作的规范与标准落实,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分析与研究。做好“十二五”全省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落实好相关的卫生信息化标准与规范的应用,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抓好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试点工作,实施好2010年中央转移支付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做好医改进度监测等其他各项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一、加强卫生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完善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好《
统计法》和新的《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实施工作。依据卫生部的相关要求组织制定《陕西省卫生统计数据管理规定》,落实好《陕西省卫生统计工作规范》,加强数据整合与综合利用,规范数据查询与信息发布。研究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定卫生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及考核办法,对各市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考核评估。
(二)认真做好常规卫生统计工作。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及有关文件要求,组织落实好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及时报送完成年报、季报、月报、实时报告等数据,推动建立卫生统计数据仓库。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及时、准确、全面的动态反映医疗机构的运行状况,为医疗服务的改革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围绕深化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卫生信息数据库,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撰写卫生统计报告,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编印卫生统计年鉴,为社会和患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