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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20.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继续推进“校安工程”和合格学校建设,重建校舍4.1万平方米,建设合格学校49所。加快湖南大学湘江学院建设,力争下半年开始招生。扩大涉农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范围,健全覆盖各类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市教育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深入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建设好市博物馆等标志性文化工程(市文化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加快以体校为重点的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市体育局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稳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市卫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21.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化”和“社区管理社会化”(市民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建立科学有效的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市信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及时化解矛盾(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健全社会应急管理体制和防灾减灾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抗风险能力(市应急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食安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吸取历次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市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22.努力建设施政科学、行为规范的服务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动政企、政资、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主要精力放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理念,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市政府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市编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合理确定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解决审批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头审批等问题(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负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市政府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积极推动电子政务和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加快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上办公、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督,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等负责)。
  23.努力建设依法行政、公正严明的法治政府。始终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职责行使权力。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从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促进公正执法。对涉及企业和群众负担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科学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乱罚款行为,避免多头检查、交叉检查、重复检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善全方位监督机制。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打造“阳光政府”(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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