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新城科研实验楼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发改投资〔2011〕751号)
舟山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新城科研实验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舟发改投资〔2011〕11号)及附《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科研实验楼项目建议书》收悉。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进行咨询评估,并提出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意见(国信评估〔2011〕3号)。经研究,现将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设有利于发挥舟山市海洋渔业资源优势,加快舟山海洋经济发展,有利于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确保渔业环境与水产品安全,促进舟山水产行业健康发展。同时,项目有利于提高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业务水平,拓展业务领域,改善硬件设施,促进该单位可持续发展。项目建设符合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为实验室、设备用房、辅助用房等。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3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8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