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全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7.全面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完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体系,于2012年年底前完善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把安全素质教育纳入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课程,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企业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高危行业新进人员要强制安全培训;强化岗前、岗中、转岗安全教育。凡存在无证上岗人员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凡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在职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18.创建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成立由支部书记或主任为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将安全作为村镇(社区)发展的重要前提合理规划,安全管理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责任,配齐配全人员、办公设施和监管装备。建立落实安全大检查、宣传教育、隐患整改、伤亡事故报告等多项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村规民约,创建安全文化大院或安全文化一条街,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村委会(社区)主任每年要上一次安全课,村(居)民安全生产认知率100%,安全常识普及率100%。农村客运管理,客货车辆、农用机械、农用船只驾驶员持证上岗率100%,设备设施检修检测率100%,村(居)民安全生产满意度保持在80%以上,继续全面推行“三分六定”网格化管理模式。年内,20%的村镇(社区)达到安全和谐型创建标准。
19.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宣传部门要主动担当安全文化的宣传责任,督促新闻媒体搞好安全生产法规宣传。消防和交警部门要在主城区各主要道口、车站、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公益广告牌、网络电视,宣传交通和防火安全知识。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青年安全示范岗”、“温馨安全家庭”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示范班组创建活动,分行业培育一批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示范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