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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新区商业建设意见的通知

  四、提升优化城镇新区商业功能结构。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框架下,以商业网点规划为依据,构筑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新区商业体系,全面提升商业能级,增强新区商业辐射力。一是中心商业圈。根据新区的定位、发展优势和空间资源等,打造集购物、餐饮、娱乐、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兼顾高、中档,满足市民、商务人员和观光游客消费要求,并与新区城市形态和功能相适应的综合性商业中心。二是特色商业圈。依托金融、商务、会展、旅游、文化、物流等服务业相对集聚的区域,形成与区域功能相配套的商业业种业态相对集中的商业圈。三是居住区商业。居住区商业包括社区商业中心和街坊商业,是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属地型商业。以大型居住片区为空间载体,统一规划、集中布局,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生活、消费、休闲、娱乐服务。

  五、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辐射力强的商品交易市场。抓紧制定全省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在全省城镇新区规划布局一批农产品、矿产品、建材、医药、纺织服装、家具、食品等全国或区域性批发交易市场,形成多层次、强辐射、开放式商品交易市场体系。进一步规范各地市场建设,避免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和壮大现代服务业规模的重要支撑。新区商业要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聚优势,把培育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摆在突出位置。一是确定发展重点。根据全省城镇新区和工业园区发展现状,当前要大力推动信息、物流、会展、金融、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二是打造服务业集聚区。要以特色工业园区为载体,加快发展软件园、物流园等服务业集聚区,营造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新优势和良好环境。
  七、规范居住区商业网点建设。商业配套总量不足、空间布局不合理、业态结构不完善是居住区商业配套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居住区入住率和人气的上升。要强化居住区商业网点建设,提高居住区商业便民度。一是完善必备性业态商业网点。商业必备性业态主要包括连锁超市、便利店、菜市场(按规划设置)、生鲜超市、药店、洗衣店、书报亭、修理店等。新建居住区商业网点的配建面积按国家制定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要求配建,且应当与住宅建设同时设计、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对已建住宅区要按照上述标准及便民原则逐步改造完善。二是抓好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菜市场实施标准化建设或改造,同时发展生鲜超市,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三是推进各类生活服务业发展。配套建设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饮、美容美发、沐浴、洗衣、家电维修、摄影等生活服务网点,方便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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