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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28.进一步清理部门银行账户,严格对部门开设银行账户的审批和监控,严肃处理让下属单位代存代管资金的行为。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四、着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一)全面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
  29.进一步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围绕决策、执行、管理、督查等各个环节,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快建立风险预警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二)大力推动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30.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重大决策、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程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公开。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三)积极推进财税、投资、金融等管理体制改革。
  31.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除教育收费外,其他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32.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加强金融企业外部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3.强化行政问责,对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年底前
  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34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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