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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建物管〔2011〕36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接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通知,受降雨云团影响,市气象台于6月29日在我市部分地区分区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主汛期已至,近期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随时可能发生,请各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事宜:
  一、督促各管理处落实防汛应急方案。结合实际制定防汛排水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汛期值班制度,领导到位,各司其职,做到责任落实,抢险物资落实,抢险队伍落实。按照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低洼易涝区及地下车库防洪、排水工作。
  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督促各服务项目重点落实地下车库防洪措施,尽可能在进出口处加装防水闸门或防水槽,提前备足防洪物料,包括发电机、抽水泵和沙袋等,预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配合街道等部门对所管的旧村老屋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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