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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组织机构

  省政府成立河南省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满仓(副省长)

  副组长:何平(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树山(省水利厅厅长)

  成员:王国栋(省水利厅副厅长)

  程德民(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文来(省监察厅副厅长)

  郭晓明(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哲(郑州市副市长)

  王载飞(开封市副市长)

  田金钢(洛阳市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

  王富兴(平顶山市副市长)

  熊广田(许昌市副市长)

  吕岩(漯河市副市长)

  姚龙其(南阳市副市长)

  李思杰(商丘市副市长)

  张继敬(信阳市副市长)

  史根治(周口市副市长)

  陈星(驻马店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王国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行动步骤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专项打击阶段(2011年7月20日至8月5日)。由各省辖市分别组织实施。主要任务:一是由各省辖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计划;二是加强宣传动员,部署专项行动方案,提出相关要求;三是集中时间、人力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四是自查自纠,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发现的其他问题尽快整改。省水利厅成立10个专项执法检查督导组赴有关省辖市进行执法督导。各省辖市、督导组要于8月3日前分别将专项打击、检查督导情况报省水利厅。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2011年8月6日至8月20日)。水利部淮委和省水利厅对我省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重点是:各省辖市第一阶段专项打击工作情况,重点县(市、区)、重点河段、重点环节整治工作情况。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勘等方式进行,2011年8月25日前检查组将检查报告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第三阶段,成果巩固阶段(2011年8月21日至11月20日)。各省辖市全面巩固专项打击、集中检查成果,对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标准。重点研究治本之策,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形成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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