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机构
省政府成立河南省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满仓(副省长)
副组长:何平(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树山(省水利厅厅长)
成员:王国栋(省水利厅副厅长)
程德民(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文来(省监察厅副厅长)
郭晓明(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哲(郑州市副市长)
王载飞(开封市副市长)
田金钢(洛阳市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
王富兴(平顶山市副市长)
熊广田(许昌市副市长)
吕岩(漯河市副市长)
姚龙其(南阳市副市长)
李思杰(商丘市副市长)
张继敬(信阳市副市长)
史根治(周口市副市长)
陈星(驻马店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王国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行动步骤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专项打击阶段(2011年7月20日至8月5日)。由各省辖市分别组织实施。主要任务:一是由各省辖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计划;二是加强宣传动员,部署专项行动方案,提出相关要求;三是集中时间、人力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四是自查自纠,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发现的其他问题尽快整改。省水利厅成立10个专项执法检查督导组赴有关省辖市进行执法督导。各省辖市、督导组要于8月3日前分别将专项打击、检查督导情况报省水利厅。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2011年8月6日至8月20日)。水利部淮委和省水利厅对我省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重点是:各省辖市第一阶段专项打击工作情况,重点县(市、区)、重点河段、重点环节整治工作情况。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勘等方式进行,2011年8月25日前检查组将检查报告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第三阶段,成果巩固阶段(2011年8月21日至11月20日)。各省辖市全面巩固专项打击、集中检查成果,对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标准。重点研究治本之策,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形成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