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营业收人50亿元以上服务业企业(集团)的实施意见(试行)


  6.对我市六大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进入服务业集聚区创立独立园区或投资领办特色型服务业集聚区,且经营规模大、示范带动作用强、对地方财政贡献突出的企业,其建设过程及建成运营后三年内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受益财政奖励给企业,用于园区相关项目建设。

  7.对列入培育计划的服务业企业,以实现做大做强为目标在市域内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优先给予安排土地计划指标,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省各类专项扶持资金的支持。

  8.对列入培育计划的服务业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扩大经营规模时发生的审计、评估、转让等费用,涉及市相关部门收取时按最低标准执行;数额较大时,经认定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专项补助。

  9.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列入培育计划服务业企业的授信额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重点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渠道筹措建设发展资金。加强企业与商业银行的沟通联系,积极通过包挂帮扶等措施引导推荐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鼓励商业银行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优先给予融资贷款。

  以上奖励扶持政策的落实兑现,在计划实施次年的一季度之内,由50亿元以上服务业企业(集团)培育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享受政策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认定,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给予奖励兑现。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推进机制。成立市服务业企业培育协调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领导为成员,集中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对纳入培育计划的企业开展专项帮扶,加强专题调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对培育计划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县(市)区同步设立相应的协调领导机构,形成上下连贯的工作机制。

  (二)实施领导对应包挂。对列入重点培育计划的50亿元服务业企业,积极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和年度培育时序,实施市级领导挂钩帮扶,县(市)区级领导对应联系,被帮扶企业主动参与。制定针对性强、配套性强的帮扶政策及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主动靠前跟踪服务,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企业调研,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的培育方案,认真协调解决好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确保重点培育企业能够按照既定发展方向实现建设及经营目标。

  (三)开辟“绿色”办事通道。围绕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加大对支撑性、功能性、扩张型大项目的投入力度。对投资我市重大服务业载体项目建设的,由同级政府优先列入当年重大项自实施计划,优先申报国家、省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的优惠扶持。在项目立项方面,实行“联审联办”,最大限度地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同时,指定专人实行“一条龙”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