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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京政发[2011]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手段。加强职业培训,加速培养造就高素质技能人才,是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必由之路。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终身职业培训制度
  以服务首都经济和促进就业为宗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职业培训制度,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培训梯次成长通道,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推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先招用、再培训、后上岗的岗前培训制度。在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战略新兴产业、公共公益服务等相关岗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落实职业资格准入,鼓励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建立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实施技能素质提升工程,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实现在职职工岗位技能的提升。
  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对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创业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引导各类优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专业化创业培训,强化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创业咨询和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有效衔接,鼓励创业者通过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二、构筑开放多元的职业培训体系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有效集成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构建需求导向、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管理规范、进退有序、保障监管到位的职业培训网络,通过转换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联合一批,优化区域职业培训资源配置,建立现代职业培训体系。
  结合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功能定位,依托技师学院、职业院校和大型骨干企业,组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职业培训联盟,完善职业培训的产业板块支撑;挖掘优质职业培训资源,建设高水平公共实训平台,“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1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促进30个跨行业、专业化、社会化、示范性的公共实训集群化建设,完善职业培训的实训基地支撑;发挥首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众多和联系国际教育资源紧密的优势,建立职业培训的院校合作、校企合作及国际合作机制,积极开发、引进国内外示范项目,完善职业培训的多元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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