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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营业收入千百亿工业企业(集团)的实施意见(试行)


  (十一)优先保障企业生产要素供应。优先保障重点培育企业用电、用气需求,冬、夏用电高峰期避峰负荷指标向重点培育企业倾斜,优先将重点培育企业列入市供电公司供电范围。重点培育企业项目用地,全市范围内调剂解决或帮助企业通过点供方式解决。

  (十二)支持产业缺项加快发展。各县(市)、区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情况,选择拟重点突破的产业重大缺项报市千百亿工业企业(集团)培育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实施,在立项、土地、用电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倾斜。帮助有关县(市)、区解决染整、电镀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十三)加快制定个性化扶持政策。深入企业现场办公,针对企业特殊发展需求,“一企一策”制定个性化扶持方案,帮助企业实现快速跨越。

  (十四)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大企业和优秀经营者。每年组织全市突出贡献工业企业和优秀经营者的认定,对当选企业及经营者授予金质奖牌及证书,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七、培育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大企业(集团)培育协调小组,主抓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每个重点培育企业由一名市领导挂钩扶持。在市经信委设立千百亿工业企业(集团)培育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提出培育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市千百亿工业企业(集团)培育办公室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包挂单位服务扶持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情况较好或提前完成任务的,市委、市政府予以奖励。

  (二)强化协调服务。明确为重点培育企业帮扶服务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采取召开专题协调会、下发政府抄告单、现场办公、会商督办等多种方式,及时跟踪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对企业报批、用地、融资、用工、政策资金争取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跟踪解决,提供绿色直通车服务。抓好要素协调,优先满足大企业(集团)煤电油运等方面的需求。市千百亿工业企业(集团)培育办公室及时将企业反映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三)支持企业加大投入。坚持能快则快、能大则大的原则, 支持引导企业瞄准产业高端,拓展延伸产业链条,持续谋划、建设重大项目。对大企业实施的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投入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国债项目、省级转型升级示范项目、技术开发和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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