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平湖市2010年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建设内容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1〕622号)
平湖市发改局 :
你局《关于平湖市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部分田间工程规划调整的请示》(平发改综〔2011〕5号),经商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原则同意对田间工程部分建设内容作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曹桥街道项目区:将该项目区内的姜家浜泵站、太平桥泵站调整至大沈桥泵站、李家浜泵站,工程投资不变。
二、新埭镇项目区:将该项目区大齐塘村旗圆寺泵站调整至白台堰西泵站,工程投资不变。
三、林埭镇项目区:取消建设林埭镇双庙村杨家基漾以西区域内的朝阳庙泵站及两条灌溉渠道。将双庙村北池浜西泵站处原规划新建的1座水闸往北迁至广陈塘口,在新港河处新建三浜泵站1座及配套灌溉渠道1条。对林埭镇项目区内部分灌、排渠道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