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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绍兴市万川木业有限公司在加蓬投资建设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绍兴市万川木业有限公司在加蓬投资建设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外资〔2011〕593号)


绍兴市发改委:
  报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要求核准绍兴市万川木业有限公司在加蓬投资建设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绍市发改外〔2011〕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绍兴市万川木业有限公司在加蓬投资建设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项目。
  二、项目位于加蓬共和国奥果韦-伊温多省,拟受让林地100411公顷,年开采木材11824立方米,新建厂房5000平方米,年产550标箱初级木制品。
  三、项目总投资1300万美元。资金来源:绍兴万川木业有限公司以设备投资300万美元、以自有人民币资金购汇380万美元;申请国内银行贷款620万美元。具体外汇出资事宜由外汇管理部门审核。
  四、该项目由绍兴万川木业有限公司在加蓬设立的加蓬万川木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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