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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各区县卫生局要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健全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
  (二)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卫生普法办公室的建设,保证普法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要把卫生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卫生事业费中统筹安排。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安排卫生普法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三)各单位要建立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卫生法制宣传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各单位要落实卫生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对卫生普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要把卫生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市卫生局将把卫生普法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卫生工作考核内容。
  市卫生局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卫生法制与监督科。

淄博市卫生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
工作领导机构及具体职责分工

  一、淄博市卫生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敏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周象玦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立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齐昌成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锡云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花 东 市卫生局助理调研员
  彭光坤 市卫生局助理调研员
  成 员:张新明 市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徐 德 市中医管理局局长
  马剑廷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韦 国 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李 伟 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孟 玲 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科主任科员
  王爱凤 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科长
  李全营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李 娟 市卫生局科教科科长
  张 梅  市卫生局党总支副书记
  曹 源  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正科纪检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立春(兼)
  副主任:孟 玲
  蒋绪亮 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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