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妇幼卫生。认真贯彻《
母婴保健法》,落实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巩固和发展。随着市妇幼保健院病房楼等一大批基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妇幼卫生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推广妇幼卫生适宜技术,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巩固发展“爱婴市”创建成果,妇女儿童整体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为12.8/十万和5.72‰。
(六)医疗服务。医疗服务网络日臻完善,医院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就医环境不断优化。“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得到推广,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成立了“120”急救指挥中心,医疗急救网络进一步健全,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不断提高。
(七)中医事业。中医建设初具规模,临淄区创建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张店区创建为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中医院创建为全国示范中医院,淄川区中医院创建为全省示范中医院,张店区中医院、临淄区中医院创建为省级重点中医院。全市中医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不断提高。中医药科研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中医药科研不断取得新成果。
(八)卫生监督执法。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卫生监管体制逐步理顺,监管力度逐步加大。实施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力度,开展了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依法加强对医疗广告的治理整顿,大力开展取缔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医疗市场秩序逐步好转。
(九)卫生科技和教育。全面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战略,以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为突破口,全市卫生科技的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医学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和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十一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 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机遇,也存在严峻挑战。《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要求“高度关注人民健康,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出要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防治和预防保健;加强中医药和医学科研工作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思路。我们必须结合淄博实际加以研究,认真贯彻执行。但就总体而言,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水平偏低,城乡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