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实施中医“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十一五”末,在全市建设3--5个“中医名院”。使之成为中医特色突出,疗效优势显著的中医医疗、科研、教学示范中心。建设10--15个市级“中医名科”。继续实施市级中医重点专科的动态管理,改善支撑条件,扩大专科规模,实施分类指导,使之成为专科优势强、规范效益好,在市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专科。启动实施市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优秀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
2.开展农村中医重点项目建设。巩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成果,加快建设步伐,提高建设水平,“十一五”末全市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区)达到2--3个,有条件的区县积极争创国家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开展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
⒊大力推广中医药50项适宜技术,探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机制,加强师资培训,建立评价体系,完善考核监督,提高推广实效。筛选10--20项中医药养生保健适宜技术,向全市城乡居民进行推广。
4.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开展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
5.开展民间中医药独特诊疗技术和单验方的整理工作,制定临床疗效评价方案,筛选、评价一批安全、有效、适宜应用的技术方法、方药,整理规范并加以推广。
㈢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⒈继续实施中医医院分级管理。以提高医疗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重点, 完善中医医院标准,提高中医医院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建设水平。“十一五”末,区县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其中80%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⒉加强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重点改善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急诊急救基础设施,加强中医医院急诊科标准化建设,强化急诊急救技术培训,对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进行系统的应急技能培训。
⒊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完善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医疗机构“院、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监控组织,逐步形成卫生行政部门宏观监管、医疗机构日常管理的科学监管体系。
㈣加速中医药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队伍素质
1.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速中医药队伍知识和技术更新,提高临床防病治病能力。加强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提高在职中医药人员的整体素质。继续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系统整理、研究和传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培养新一代中医药名家。
2.加快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乡村医生中医学历教育,对农村基层优秀中医的成才规律与临床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加快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步伐,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完成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乡镇卫生院中医专病骨干的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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