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直及中央驻郑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
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组织安排:
各省辖市财政局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组织、合格证颁发及后期管理工作。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的上述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的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二、 考试日程、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2009年)
|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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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周六)9:00-11:00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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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周六)14:30-16:30
| 会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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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电算化》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一门科目,由于其科目的特点,考生可在1年内到财政部门指定的考试点参加考试,取得《会计电算化知识初级培训合格证》。
三、 报名条件
凡18周岁以上(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和专业的限制,不论是否已从事会计工作,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可自愿参加在各级财政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
考生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