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下旬)
1、成立机构
按照省统计局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要求,成立以局领导挂帅、市局有关业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报表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统计报表清查工作。
成立由主管领导为主任、设计管理处牵头、市局有关业务单位参加的报表清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2、建立市级制度清单。
市局设计管理处根据省提供的国家基准报表制度清单,结合我市统计制度的修订情况及现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设置情况,初步建立我市的市级制度清单。
(二)培训阶段(5月上旬)
市局设计管理处负责对市局有关业务单位及各县(市)、区统计局地方统计报表清查的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清查表的填报方法》。
(三)清查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中旬)
市局有关业务单位和各县(市)、区统计局全面开展清查工作。
1、市局有关业务单位核对、认定市级专业制度清单。
2、填报清查工作表。市局有关业务单位和各县(市)、区统计局清查本级设置的和修订上级的各类报表,填报附件1的表4。
3、审核清查工作表。市局有关业务单位和各县(市)、区统计局要认真审核、认定本专业、本地区的清查工作表。
4、开展调研。市局设计管理处、市局有关业务单位和各县(市)、区统计局要选择确定部分县、乡(镇)进行调查研究,各单位、各地要根据清查结果并结合调研情况,形成报表清查工作报告。
5、市局有关业务单位和各县(市)、区统计局于5月20日前,将清查结果和报表清查工作报告电子邮件上报市局设计管理处。
6、为便于汇总、整理文件,对各县(市)、区统计局上报的报表清查材料文件名统一规定为“1”+6位行政区划代码,如中原区上报材料的文件名为1410102.xls、1410102.zip等。
(四)审核、汇总和上报清查材料阶段(5月20日至5月底)
市局设计管理处对市局有关业务单位和各县(市)、区统计局上报的报表清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和整理,经过分析总结,形成全市报表清查工作报告,并于5月底前将清查结果和报表清查工作报告上报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