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局党务公开目录》的通知
(渝卫党〔2011〕73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党委,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重庆市卫生局党务公开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
2011年5月15日
重庆市卫生局党务公开目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推动卫生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重庆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导意见》,制定本目录。
一、党务公开目录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本目录的编制是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市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准确界定公开内容,凡是要求公开的内容都编入目录。
(二)实用性原则。结合我局工作重点,充分考虑单位性质、党员群众的愿望和工作特点等因素编制目录。针对不同类别的基层党组织,突出其公开侧重点,分类制定公开目录,确保目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创新性原则。把市委指导意见的原则性标准同我局实际有机结合,创新思路和方法;同党组织开展的日常工作和主题活动有机结合,细化、丰富公开内容。
(四)互补性原则。借鉴政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成功做法,统筹兼顾,实现内容上的互补,避免重复、交叉。
(五)群众性原则。公开目录在下发前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二、党务公开目录的主要内容
(一)卫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应当公开下列事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
(1)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等;
(2)本级党组织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及执行情况;
(3)党组织任期、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1)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政“三项教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