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企业2012年底前实现达标;非煤矿山和其他行业(领域)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有条件的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要在2011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同时,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全面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2011年底前,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中被评为A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2012年底前,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
(二)非煤矿山企业:全市所有持证正常生产的矿山2011年底前必须100%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
(三)交通运输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2年7月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2年底前达标。
(四)建筑施工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有条件的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二、三级企业分别在2011年、2012年底前提前达标。
(五)烟花爆竹企业:2012年底前达标率100%,二级以上标准达50%。
(六)民爆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二级以上标准达50%。
(七)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2011年底前,全市工贸企业全面启动达标活动。2012年底前,冶金企业达标率100%,有色金属、机械制造企业50%,建材、轻工、纺织、商贸企业4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底前,全市工贸企业10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同时,力争有一批一级标准化企业,二级标准化企业不低于30%。
三、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徐铁骏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罗若谷、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程爱国任副组长,成员为市直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程爱国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梁文凌、李洪臣、林唏副局长兼任,由市安监局抽调专人作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