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未受过任何处分。
6、考生父母及家庭主要成员符合政审要求。
(二)户籍条件
1、父母在当地有地方常住户口(2003年1月1日前迁入当地的)。
2、考生本人在当地有地方常住户口(2003年1月1日前迁入当地的)。
3、父母、子女户口地区、性质相互不一致时,子女的户口以2003年1月1日前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地区、性质为准。
4、父母离异或父母双亡家庭的子女,户口以法定监护人的户口(2003年1月1日前迁入当地)为准。
(三)兵团考生报名
兵团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四)借考报名
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异地借考,须经户口所在地和借考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内学办批准方可办理借考手续。
(五)内初班毕业生报名
内初班毕业的学生,参加内高班升学考试的报名工作由办班城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四、考试
报考内高班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疆2007年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合卷)、政治历史(合卷)、英语(汉语)(民语类、双语实验班考生考汉语)。每科总分为150分,总分750分。
考试时间安排在2007年6月20 -22日。
报考内高班的学生,由各地、州、市统一“单独编排考场”。考点、考场设置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安排。考区、考点设在地、州、市所在城市,每个地、州、市原则上只设一个考区(不设分考区,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
考场分别按民语类(分语种)、汉语类、双语实验班(分语种)单独设置,考生参加相应类别考试。内初班毕业生须参加全疆2007年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考试组织工作由办班城市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负责,与本地考生一起统一编排考场,均参加汉语类考试。
报考内高班考生应按中考收费的标准缴纳考试试卷费6元。
五、阅卷、登分
内高班招生考试试卷实行统一阅卷,各类别考生试卷均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向自治区交卷时,须同时向自治区内学办缴纳阅卷费每生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