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环办〔2006〕79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纪委、省市纪委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会议精神,确保“重点治理发生在环保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本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的职责落实到位,深入推进我局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部署,根据《郑州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环境评价、项目审批等活动中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要通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方法与途径。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精心组织,通盘考虑,既要立足当前,认真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重点治理发生在环保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