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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组长由局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科技标准处处长、副处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相关专家分析现场情况,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2.5 应急后勤组

  组长由主管后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主管副支队长、副站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办公室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置的各项后勤工作。保证车辆及应急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工作的后勤服务,确保现场交通及通讯畅通无阻。

3.应急准备



  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做到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平时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1 建立环境危险源数据库

  对郑州辖区内的化工、冶炼、造纸等重污染企业和化学危险品仓库、液化气站等场所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将企业和仓库的基本情况、危险品种类以及危险品物化性质、可能产生的危害、具体处置方法等内容建立数据库。

  3.2 应急队伍建设

  根据应急污染事件处置的需要,结合担负的任务,建立培训制度,对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各级组织和人员明确职责,熟悉程序,掌握处置的方法等。

  3.3 应急物资的保障

  购置便于携带和野外操作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配备处置所需防护器材。

  3.4 应急演练

  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模拟演习,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锻炼应急队伍,为处置污染事件提供保证。

4.应急响应程序及相关工作



  建立局总值班室(局行政值班室67189232)、环保投诉受理中心(12369)、应急监测(电话67631158)三位一体的局系统值班应急体系。

  4.1 环保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报警信息后,负责进行核实、处理。局总值班室、环保投诉受理中心对上级通报和相关部门的通报,按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初步分析判断污染事件情况,报告局带班领导,情况紧急时直接报应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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