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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7.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情况。要按照“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对自己高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全市环保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7月8日至7月18日)

  1.建立民主评议环保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本部门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局备案。各级环保部门要召开本单位、本部门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层层发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各级环保部门要采取公布热线电话、开展问卷调查、走访群众和企业、召开座谈会、设置评议意见箱和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环保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环保系统工作职能,公布服务承诺,展示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效,宣传近年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通过宣传活动,动员社会、群众关心环保,理解环保,参与环保,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全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9日至11月10日)

  1.开展“四项活动”

  (1)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各级环保局在今年政风行风评议中要积极组织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同当前开展的“周三局长接待日活动”融为一体,通过现场办公形式,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为企业、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开展“百家企业走访活动”。市局、县(市)、区环保局要由局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宣传环保法规,广泛征求意见,为企业排忧解难,为经济发展服务。

  (3)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各级环保局要在“服务大厅”、开发、污控、环境监察及办公室等窗口部门和单位中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创建“服务环保”。

  (4)开展“政风行风监督活动”。全市环保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以效能监察为手段,采取暗访、互查、现场督察等多种形式,对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情况、“排污收费明白卡”制度执行情况、举报处理限时制落实情况和“六项禁令”、“十不准”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对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违规不处理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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