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财政厅将《2011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汇总后,会同省人力社保厅按规定对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评前公示。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评审对象,提交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七、2011年度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联合组建。
八、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对象进行答辩面试、结合论文鉴定结果对评审材料进行审议,经评审通过的评审对象按规定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评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发文公布,并由省人力社保厅颁发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九、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有关部门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浙财综字〔2007〕100号)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为280元/人;另外,代收专家论文鉴定费600元/人。以上费用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交纳。各市评审对象的费用由所在市财政局代收后交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省级评审对象的费用直接交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其中评审费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统一交省财政厅非税收入专户,票据在退回申报材料时一并给予。
开展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工作,是完善我省高级会计人员评价机制,发掘和造就高级会计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工作,确保我省2011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11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略)
2.2011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略)
3.2011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委托评审函(正式行文)(略)
4.2011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略)
5.2011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外语免试审核表(略)
6.2011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略)
7.2011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