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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政〔2011〕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2011年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七月二日

2011年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
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

  2011年是我市实施新一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计划的起步年,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任务更加复杂艰巨,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2011年全市“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武汉实际,发挥武汉优势,在全面总结“两型社会”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两型”文化培育、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的改革试验,尽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提供示范。根据国家批复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总体方案》、《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以及2011年省“两型社会”工作安排,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发展循环经济
  (一)搭建资源循环利用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功能,将工业再生资源、社会再生资源及城市其他可再利用资源纳入交易范围(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配合部门不一一列出,下同)。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深入推进“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建设(此项工作由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实施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继续实施青阳鄂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改革试验项目,鼓励循环型企业围绕区域内钢铁、石化、电力等支柱产业进行布局,形成特色鲜明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循环经济集聚发展区。坚持以项目为支撑,围绕钢铁、化工、工程机械再制造、循环农业等重点行业,实施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在项目审批、融资与信贷、财政性资金引导、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税收等方面,出台和落实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力争在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以循环经济理念大力推进武汉化工区建设(此项工作由武汉化工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进国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青山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全力推进28个续建和新开工的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可降解塑模生产、LOW-E在线镀膜环保工艺生产线等一批节能环保项目;全力推进青山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建设,努力形成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业体系(此项工作由青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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