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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


  1.2 “十二五”水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发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明确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也出台了《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指导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纲要性文件。
  为贯彻我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落实我市“城市国际化、工业兴市、服务业优先、软实力提升、环境立市、民主民生”六大战略,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即将进入的“十二五”时期,是杭州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五年,杭州要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从1万美元向2万美元迈进的新时代,对水利的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1)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把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统筹流域区域水利协调发展,要求提升水利保障能力。
  (2)近年来水资源条件发生新的变化,极端水旱灾害发生频率加快,强度加大,危害加深。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要求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3)立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要求加快民生水利建设,继续优先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民生水利需求。
  (4)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扭转资源环境持续恶化的状况,要求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5)随着社会管理模式的完善,水利功能不断拓展,把握抓住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契机,抓住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机遇,要求加强水利管理。
  1.3 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
  “十一五”以来,我市水利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随着我市进入人均GDP 2万美元发展阶段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水利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但水利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投入强度明显不够,水利基础仍然薄弱,保障水平依然偏低。主要表现在:
  1)水利设施仍然是我市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应对气候变化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还不强。
  全市防洪薄弱环节突出,钱塘江、东苕溪等大江大河防洪保护圈没有完全形成,干堤达标率仅65.1%;主城区排涝能力严重不足,其现有防洪排涝功能远未达到规划城市防洪治涝标准20年一遇标准;中心镇中心村水利配套设施不完善,周边河道堤防达标率仅25%左右;山洪灾害防治滞后,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山塘水库安全存在隐患,目前已发现的病险水库还有168座,占水库总量的27.1%,已发现的病险山塘1185座,占水库总量的38.7%。农业“两区”建设水利工程还不配套,农田灌排体系不全,设施老化严重,现状灌溉水利用系数仅0.566;节水灌溉率不高,喷滴灌等先进节水灌溉技术推广进度不快,全市旱涝保收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80.6%;全市还有35万农村人口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圩区工程标准低,破损老化严重,排涝模数偏低。面对洪涝台旱灾害频繁发生的新情况、新特点,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要求,我市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特别是防御小流域山洪灾害等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城市和易涝常灾地区防洪排涝能力、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和运行保障能力有待大力提高;乡镇、村等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亟待完善,水利工程安全度的提高有待加强。防汛防治抗旱工作日前还是政府行为,没有发展为民众行为。
  2)水资源保障仍然是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瓶颈,供水能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上存在一定的差距。
  “十一五”期间,虽然建成了严家水库及部分小水库,但我市区域性缺水特征明显,区域性水资源短缺仍然是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我市供水水源单一,80%以上用水取自钱塘江,备用水源体系尚未建成,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能力不强。目前杭州各取水口水质状况不佳,水质基本为Ⅲ~Ⅳ类水,个别时段达到Ⅴ类,远远低于水源地Ⅱ类水质目标要求;并且每年受咸潮影响,城市降压供水,使企业和老百姓正常工作、生活受到影响,水资源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3)水生态环境仍然是我市生态系统的薄弱环节,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自2003年以来,全市共完成清水河道建设3091公里,占全市河道的21%;保洁河道已实施9800公里,占总数的66%,但仍存在河床淤积、河岸坍塌等现象,尤其是农村河道“水浑、水脏”的问题依然存在,改善水环境的任务还很繁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1115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比例仍然达到6.7%,坡耕地、园地、经济林地的水土流失严重制约农村生产条件,开发建设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在个别地区的部分行业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内河和纳污河渠的水体污染比较严重。
  4)长效机制仍然是我市水利科学发展的严重制约,水行政管理能力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需要仍存在一定差距。
  水行政管理能力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需要仍存在一定差距,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体制和机制还不完善,涉水事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备,农村水利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投入不足,水文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监测能力不够强,服务水平不够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尚有差距。按照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深化改革开放作出的全面部署以及水利部提出的全面实施最严格的水管理制度要求,水务管理、水权水价制度、水利投资机制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有待突破,推进水利科技创新的体制还有待完善。

  2 水利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
  2.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着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推进“平安水利、民生水利、资源水利、生态水利、科技水利”五个水利的发展为目标,坚持水利工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着手,以富民、惠民、安民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面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为主线,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防汛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实现我市水利保障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经济用水安全、生态用水安全的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2 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共建共享,把解决民生水利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利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优先领域,保障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2)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把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协调和粮食安全保障战略,统筹水利发展的目标、速度、规模、水平,促进水量水质共管、水体水域兼顾、防洪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加强规划引导,突出战略重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速度与效益、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根据公共财政状况和投资政策,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推动流域区域、城市农村水利协调发展。
  3)坚持人水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把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水资源开发利用要充分考虑,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妥善处理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尊重客观规律,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继续把有效保护和节约利用水资源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域保护和管理,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布局。
  4)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水平,把构建法制完备、体制健全、机制合理的水管理体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改革和创新水利发展与管理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增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实现依法治水。通过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科学化、民主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法制完备、体制健全、机制合理、监管有力的水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5)坚持现代化方向,推进科技进步,把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用现代的治水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的基础设施、科学的管理制度,发展现代水利。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全面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水利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构建与现代水利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保障体系,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2.3 总体思路
  为推进平安水利、民生水利、资源水利、生态水利和科技水利五大水利的实现,杭州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积极响应国家治水方向,以防洪减灾、民生水利为重点,在流域骨干工程治理的同时,全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并注重直接关系民生的水利工程建设,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资源保障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为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统筹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以全面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在满足防洪前提下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河道配水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使河流碧波荡漾,流水不腐,富有灵气,重现清澈透明原生态河流面貌,确保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经济用水安全、生态用水安全“四大安全”。
  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水利改革,强化水行政管理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水土资源保护能力和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围绕杭州深入实施“六大战略”的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我市水利发展的既有成果和基础条件,以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为手段,我市水利发展总体思路概括为:打造四个体系,建设八项工程,实施十大重点项目。

  打造四个体系:即防灾减灾安全体系、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河湖生态健康体系和行业能力提升体系。
  建设八项工程:即防洪排涝骨干工程、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水资源保障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利行业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十大重点项目:即新安江引水工程、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杭州闲林水库备用水源工程、杭州大江东新城水利配套工程、杭州科创产业集聚区水利配套工程、钱塘江(富阳段)东洲北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钱塘江干堤富春江库区建德市梅城段堤防加固工程、桐庐富春江干堤加固工程、萧山湘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图略)

  2.4 水利发展目标
  为实现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经济用水安全、生态用水安全“四大安全”设置水利建设目标。按照区域统筹、城乡一体的要求,修复、还原山地丘陵自然生态和平原水网景观的优势,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实行水源涵养,建成水供给保证、水环境优良、园林式低碳型的优美城市。
  到2015年,基本建成防灾减灾体系、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河湖生态健康体系和水利科学管理体系,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和保障能力薄弱的局面,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
  2.4.1 防洪安全目标
  建立和完善防洪减灾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实施有效的洪水管理,实现人水和谐,确保杭州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发展。
  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到2015年,钱塘江、苕溪流域干堤和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基本完成,干堤达标率达到87%以上,城市防洪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力争达到其上限标准,着力提高中心镇中心村的防洪能力,周边河道达标率达到80%以上,中心镇、中心村防洪标准分别达到20、10年一遇以上;市区东部平原和低洼易涝地区排涝标准提高至10年一遇以上;全面完成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病险水库年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的薄弱环节和易涝地区的突出问题基本解决;防汛防台抗旱体系更加完善,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明显提高。
  完善防洪非工程体系:基本建立水利数据中心,深入和扩展包括防汛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水情应用系统、防汛远程会商系统、基层防汛防台责任人管理系统、防汛形势分析和灾情评估系统在内的防汛抗旱支持决策系统,完善水文网站建设,研究探索非常滞洪区运用补偿机制,全面开展小流域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实现“会商到乡、视频到村、预警入户”,提高城乡防灾减灾能力。
  2.4.2 饮水安全目标
  通过水资源合理配置,水资源调配能力得以增强,为杭州市经济发展做出直接贡献和有力的支持。
  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资源的配置,抓好备用水源建设。抓好供水水源设施建设,提高供水能力。城市、农村供水保证率分别提高到95%、90%以上;城乡生活用水设计保证率达到95%,重点工业用水设计保证率达到95%,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达到90%。加快闲林水库等备用水源建设,建成城市备用水源工程,统筹区域战略水源开发,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
  2.4.3 经济用水安全目标
  通过水资源节约和综合开发利用,以农业两区为实施重点开展防渗渠道、小型闸站改造、设施农业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到2015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40万亩。完成82座老电站的更新改造。渠系利用系数达0.6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0%。
  2.4.4 生态用水安全目标
  妥善处理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人水和谐相亲。建立与生态环境友好的水利工程建设体系,综合兼顾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城乡水环境得到全面治理。稳步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每年约240公里的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30平方公里,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下降到5%以内;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基本形成。
  实施河流健康工程。加强城市引配水工程建设,充分合理利用水资源,保证区域水体流动,使水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三条红线”,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网络,实现对入河排污进行总量控制,建立供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城市和主要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表 2-1
  “十二五”期末水利发展主要目标和定量指标

水利发展目标有关指标

单位

2015年底

指标属性

一、

防洪安全目标

城镇防洪

主城区

年一遇

200

预期性

县城及重要建制镇

年一遇

20~100

预期性

中心镇

年一遇

20年以上

预期性

中心村

年一遇

10年以上

预期性

除险加固

水库除险加固

168

预期性

山塘除险加固

1185

预期性

海塘加固

海塘配套加固

km

25

预期性

山洪灾害

防治

防洪标准

年一遇

10~20

预期性

治理长度

km

500

约束性

二、

饮水安全目标

农村

饮用水

供水保证率

%

≥90

约束性

解决不安全人口

万人

35

约束性

新增供水水库山塘

17

预期性

备用水源建设

3

预期性

用水保证率

城乡生活

%

≥95

约束性

工业用水

%

≥90

约束性

农业灌溉

%

≥80

约束性

三、

经济用水安全目标

新增改善(节水)灌溉面积

万亩

10

预期性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60

预期性

老电站装机改造

82

预期性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70

约束性

四、

生态用水安全目标

农村河道综合整治

km

1200

预期性

水质达标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100

预期性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80

预期性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新增治理面积

km2

330

预期性

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

%

<5

预期性



  3 水利发展主要任务
  3.1 总体布局
  围绕构建杭州都市经济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加快现代水利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八项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防洪减灾、民生水利、水资源保障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现有骨干工程为基础,注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根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进一步修建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逐步完善水工程体系,充分发挥水利设施的防洪、供水、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综合效益。
  围绕构建杭州都市经济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加快现代水利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八项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防洪减灾、民生水利、水资源保障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现有骨干工程为基础,注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根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进一步修建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逐步完善水工程体系,充分发挥水利设施的防洪、供水、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综合效益。
  (一)着力发展平安水利,加强防洪减灾能力建设,构建防灾减灾骨干体系网。
  --加快防洪排涝骨干工程建设:重点解决杭嘉湖、萧绍平原等易涝常灾区和城市扩大区的洪涝灾害,推进钱塘江南岸海塘防御超标准风暴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大江东新城水利配套工程、杭州科创产业集聚区水利配套工程、干堤加固工程、中心镇中心村防洪工程及洄溪水库,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
  --深入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建设,不断提高山区工程安全度。
  --抓好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着力抓好中小河流和小流域治理工程,完成500公里山洪灾害治理,开展山洪灾害防灾非工程措施,提高中小城镇和农村的防洪避灾能力。
  (二)着力发展资源水利,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构建供水安全保障网。
  --加快水资源保障工程:加快《杭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杭州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等规划的实施,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和调水工程建设,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配置和调控能力。建设城市供水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提高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开展水源地保护工程,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着力发展民生水利,拓展民生水利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提前完成农民饮用水工程“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标准,解决和改善提高3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
  --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两区”水利建设,实施2000公里渠道建设和4万亩喷滴灌工程;继续实施全市其他区块的防渗渠道建设、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推广微喷灌技术,引领和助推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完成500公里防渗渠道建设和6万亩喷微灌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小(一)型以上闸站更新改造,提高灌溉水保证率和有效利用系数。积极实施圩区整治工程,开展余杭区15个圩区提升改造,提高杭嘉湖圩区防洪排涝能力。加快农村老电站技术改造,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四)着力发展生态水利,加大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构建河湖生态健康网。
  --加快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深入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加快推进以农村为重点的河道整治1200公里;实施河道引配水工程,促进平原河网水体流动,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0平方公里。
  (五)发展科技水利,加强水利行业能力提升体系建设。
  以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水利管理、提升水利行业能力为主要内容,完善水文站网建设,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水利基础设施研究,增强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水利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与现代水利相适应的水利综合保障体系。
  3.2 水利建设项目规划
  根据流域水利发展总体布局和我市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按照全市“十二五”规划水利工作重点,重大项目安排实现防洪排涝工程、资源保障工程、民生水利工程和生态保护工程四大类工程的有机整合。
  3.2.1 防洪排涝骨干工程
  全面完成钱塘江、苕溪两大流域主要堤防加固建设,提升流域的防洪排涝能力,“十二五”期间完成干堤加固175公里以上,干堤提标75公里以上;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实施进度,完成扩大杭嘉湖南排杭州排涝工程、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加大中心镇中心村防洪工程,提高城市和产业集聚区防洪排涝能力,完成大江东新城水利配套工程及杭州科创产业集聚区水利配套工程,实施28个中心镇200个中心村防洪工程;扎实推进洄溪水库工程。“十二五”期间总投资89.96亿元。
  南北塘堤防提标、双溪口水库、上牵埠闸改建工程等3个项目为储备项目,投资4.20亿元。

  表 3-1
  “十二五”期间防洪排涝骨干工程
  单位:亿元

序号

项 目

建设

地点

性质

总投资

十二五投资

建设年限

备注

扩大杭嘉湖南排杭州排涝工程

 

 

18.86

10.36

 

 

1

扩大杭嘉湖南排杭州三堡排涝工程

市本级

续建

10.86

8.86

2008~2013

拟建

2

扩大杭嘉湖南排杭州八堡排涝工程

市本级

新建

8.00

1.50

2014~2015

拟建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

 

 

4.50

4.50

 

 

1

余杭段生态修复工程

余杭区

新建

3.03

3.03

2012-2014

拟建

2

羊山湾整治工程

余杭区

新建

1.47

1.47

2011-2013

拟建

大江东新城水利配套工程

 

 

19.42

19.22

 

 

1

钱塘江北线标准堤塘工程

 

 

6.96

6.96

 

 

1)

外四工段至外六工段

萧山区

新建

2.52

2.52

2014-2015

拟建

2)

外八工段至外十工段

萧山区

新建

2.28

2.28

2011-2012

拟建

3)

外十工段至二十工段

萧山区

新建

2.16

2.16

2013-2014

拟建

2

萧围东线海塘加固工程

萧山区

新建

5.00

5.00

2013-2015

拟建

3

钱江水利枢纽工程

萧山区

新建

4.59

4.39

2010~2013

拟建

4

闸站改造工程

 

 

 

 

 

 

1)

一号坝排涝泵站工程

萧山区

新建

1.17

1.17

2012~2013

拟建

2)

四工段闸除险加固工程

萧山区

新建

1.10

1.10

2011~2012

拟建

3)

外十工段排涝闸改建工程

萧山区

续建

0.60

0.60

2013~2014

拟建

杭州科创产业集聚区水利配套工程

 

 

5.18

5.18

 

 

1

中苕溪(临安段)河道整治工程

临安市

新建

0.68

0.68

2011-2015

拟建

2

青山水库下游河道整治工程

临安市

新建

0.50

0.50

2011-2015

拟建

3

太湖流域青山湖综合治理保护工程

临安市

新建

4.00

4.00

2011-2015

拟建

干堤加固工程

 

 

35.22

33.21

 

 

1

江干区钱塘江围堤加固工程

江干区

新建

0.48

0.48

2011

拟建

2

富春江干堤建德市梅城段堤防加固工程

建德市

新建

1.18

0.78

2010-2012

拟建

3

钱塘江富阳段东洲北支河道综合整治

富阳市

续建

5.62

5.30

2009-2015

拟建

4

新安江干堤加固工程

建德市

新建

1.99

1.99

2011-2015

拟建

5

富春江干堤(富阳段)标准堤建设工程

富阳市

新建

2.54

2.54

2011-2015

拟建

6

桐庐县富春江干堤加固工程

桐庐县

新建

7.14

6.33

2010-2020

拟建

7

兰江流域建德段堤防加固工程

建德市

新建

0.91

0.91

2011-2015

拟建

8

浦阳江两岸生态整治工程

萧山区

新建

15.36

15.36

2011-2015

拟建

9

南北塘堤防提标工程

西湖区

新建

1.00

1.00

 

储备

中心镇、中心村防洪工程

全市

新建

15.81

15.81

2011-2015

拟建

中型水库

 

 

4.50

4.50

 

 

1

洄溪水库

淳安县

新建

1.50

1.20

2011-2017

拟建

2

双溪口水库

临安市

新建

3.00

3.00

 

储备

上牵埠闸改建工程

余杭区

改建

0.20

0.20

 

储备

 

合计

 

 

104.21

94.16

 

 

 

拟建项目投资

 

 

100.01

89.96

 

 

 

储备项目投资

 

 

4.20

4.20

 

 



  3.2.2 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继续巩固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强水库安全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山塘水库除险加固,计划完成168座水库除险加固和1185座山塘除险加固任务,总库容9629万立方米。“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1.47亿元。
  1)水库除险加固
  水库除险加固是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我市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共168座,其中小(1)型水库9座,小(2)型水库159座。我市积极响应国发[2010]31号文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小(1)型水库除险加固;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坝高10米以上且库容20万方以上的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015年底前,完成其余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4.48亿元。
  2)山塘除险加固
  山塘除险加固是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山塘除险加固。经过2005年临村山塘普查,全市共有病险临村山塘1109座。经过2003-2010年的山塘除险加固,已累计完成临村病险山塘除险加固950座。按目前掌握的数据,病险山塘除险加固1185座,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6.99亿元。
  3.2.3 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加快实施穿镇过村人居点的山洪灾害防治工程,优先对洪涝易发、人口集中、经济集聚、农田连片的河段进行堤岸加固和清淤疏浚,通过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治理等工程,提高山区防灾能力,完成山洪灾害防治500公里以上,并以县(市)为单位建设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十二五”期间投资34.15亿元。
  1)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是指为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而开展的以堤防护岸加固和建设为主的治理项目。“十二五”期间中小河流治理计划整治长度317.76公里,主要项目有萧山区的北塘河、沿塘河、机场河,西湖区的长安沙围堤,余杭区北塘加固,临安的中苕溪、天目溪(淤潜段、潜川段)、昌化溪、昌西溪(清凉峰),桐庐的清渚港、前溪、后溪、松山溪,建德的寿昌江、清渚溪,淳安的东源、云源、浯家源、枫林港等。储备项目有寿昌江大同段治理工程。“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28.36亿元。
  2)小流域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存在受山洪地质灾害的小流域,共治理长度207.95公里。“十二五”期间主要项目有临安的南苕溪、花戏溪、新桥溪、东坑溪、横路溪、董溪,桐庐的大源溪、分水江支流、前溪,淳安的汪家源、大墅,建德的胥溪、长宁溪、南浦溪等。“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5.30亿元。
  3)山洪灾害防灾非工程措施
  为加强和规范山洪灾害防治,通过山洪灾害普查、划定山洪灾害危险区、建设县级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完善防御预案、宣传防御知识、提高全民防灾避灾意识等非工程措施,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改变山洪灾害日趋严重的局面,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尤其是有效避免群死群伤事件。按照国务院2010年7月21日常务会议精神,计划用3年时间(2011-2013年),投资4862万元,开展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分批建成县级非工程措施体系。
  3.2.4 水资源保障工程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布局,合理开发、调配水资源。深入实施水库配置工程,推动一批山区中小型水库建设,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和饮用水水质。建成城市备用水源,建成闲林水库、湘湖水库等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开展新安江引水工程前期研究工作。“十二五”期间拟建及续建项目计划投资38.44亿元,储备项目计划投资16.41亿元。
  1)水资源配置工程
  针对杭州市水资源分布特点和缺水情况,西部山区降水量大,地表径流相对较丰富,局部缺乏蓄水工程,造成工程性缺水,规划兴建部分水库增加山区径流的调节能力。
  “十二五”期间新建余杭区的径山水库,富阳的横坑坞水库,建德的石门庄水库,临安的白洋坪水库、小凉溪水库、化龙水库、三渡桥山塘、天目湖山塘、九思坞山塘、烂田凹山塘,桐庐的潘畈水库、白云湖水库、车丝湾水库、茆坪水库、周家坞水库、松山水库、松山水库2,共17座山塘水库。“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3.18亿元。
  储备项目:临安的南天目水库,投资0.10亿元。
  2)调水工程
  杭州市80%以上用水从钱塘江取水,水源单一,由于钱塘江上游人口众多、工业发达,水质呈恶化趋势,水质难以得到保障,这与杭州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国际风景旅游城市要求相去甚远。“十二五”期间应加强杭州市供水安全研究,规划将新安江引水工程作为杭州市调水工程,以根本改善杭州市饮用水。总投资约150亿元。“十二五”期间开展新安江引水工程前期研究工作,条件成熟时开工建设。
  “十二五”期间,新安江引水工程投资10.0亿元。
  3)城市备用水源工程
  为优化水源结构,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提高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杭州闲林水库、萧山湘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新建余杭区的三白潭备用水源工程。“十二五”期间拟建及续建项目计划投资25.12亿元,储备项目计划投资14.69亿元。
  储备项目有余杭区的北湖备用水源(3.0亿元),萧山区的苍坞水库(11.69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4.69亿元。
  4)水源地保护工程
  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保护、监管和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对水库、山塘设置界桩公告牌,建立水库、山塘电子图版和数据库,对水库、山塘管理范围的现有建筑进行引导搬迁,对建筑搬迁后裸露的场地进行复垦复绿。“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建德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0.14亿元。
  储备项目为临安的里畈水库、水涛庄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投资1.04亿元。
  3.2.5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加快实施“农民饮水安全工程”。采取乡镇分片集中供水、以村为单位分散供水等模式扩大供水范围,解决3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届时全市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到100%,全面解决全市农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同时,应加强长效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卫生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水质状况,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加快制订预案,防止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3.38亿元。
  3.2.6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
  加快农业“两区”水利设施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落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重点抓好防渗渠道、小型闸站、喷微灌工程等小水利设施的整治和更新改造,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确保现代农业园区防洪排涝灌溉标准达到相应农业生产要求;积极开展国家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余杭区圩区整治工程,配套推进圩堤加高加固、水闸改造、泵站更新改造。“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3.08亿元。
  1)农业“两区”水利设施工程
  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落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完善灌排配套渠系,重点抓好排灌渠、喷微灌工程等小水利设施的整治和更新改造,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确保现代农业园区防洪排涝灌溉标准达到相应农业生产要求。“十二五”期间,农业“两区”实施排灌渠道整治2000公里,喷滴灌4.0万亩。“十二五”期间投资2.36亿元。
  2)防渗渠道工程
  “十二五”期间计划建设500公里,其中干支渠150公里,田间渠350公里,提高灌溉保证率和有效利用率。“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0.44亿元。
  3)小(一)型以上闸站更新改造
  “十二五”期间计划更新改造33座小(一)型以上闸站,设计流量1626.5立方米/秒。“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15亿元。
  4)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
  推广微喷灌技术,引领和助推高效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期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万亩。“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0.82亿元。
  5)圩区整治工程
  积极实施《杭嘉湖地区圩区整治规划》,“十二五”期间要加快余杭区圩区整治工程,开展塘栖圩区28个口门建筑物建设,确保塘栖圩区达标建成,并开展14个圩区25个泵站提升改造,提高防洪排涝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和粮食安全。“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3.69亿元。
  6)农村老电站改造工程
  “十二五”期间加快老电站更新改造进程,共建设82座,改造农村水电装机7万千瓦。并开展临安市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4.61亿元。
  储备项目为淳安的千岛湖抽水蓄能电站、桐庐的分水江三级电站水库,总投资35.5亿元。
  3.2.7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加大水生态整治和保持力度,着力打造生态水利。加强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积极推进河道引配水工程,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9.29亿元。
  1)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人水和谐的要求,深入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建设,按照水系成网、点面结合、综合治理原则,结合城镇环境建设和连线成片的村庄整治,加快与市区河道相接的绕城公路以外河道的整治,加大城乡河网水系的综合整治力度,改善水环境,营造水景观,共建生态城市、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全面开展城乡河道的保洁,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十二五”期间计划整治河道1200公里。“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9.45亿元。
  2)河道引配水工程
  积极开展临安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萧山区等重点区域生态配水工程,重点实施德胜坝泵站改建工程、小砾山西水东引工程、余杭区运西区配水工程、富阳市城区河道清水工程和萧山区城区河道配水工程,促进平原河网水体流动,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8.61亿元。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
  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实施坡耕地及园地、经济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二五”期间完成42条小流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临安东坑溪、鞧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30平方公里。“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23亿元。
  3.3 水利行业能力提升规划
  3.3.1 深化水利改革
  --增加水利投入,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杭州市在加大农田水利投入的同时,加强防洪排涝骨干工程、水资源保障、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的投入,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积极筹措财政水利资金,加大对水利的专项投入;从全市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或从土地出让总额中提取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其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支出不低于20%;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的规定,足额征收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5%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逐步完善水利项目的补助政策。加强对水利投入的绩效评价,把财政投入的政策落到实处。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水务一体化。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实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工业和服务业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推进水利工程原水价格改革。进一步推广免收定额内农业灌溉用水水费,减轻农业灌溉用水负担。
  --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水利建设行业监管,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水利项目的代建制。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的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完善县域内流域(区域)水利站“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健全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水资源管理、防汛防台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建立小型水利工程财政补助机制,推进和完善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和村级水利(水务)员制度。
  3.3.2 加强水利管理
  --完善防汛防台抗旱非工程措施。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特别是县级和乡镇等基层防灾组织,完善指挥系统。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水资源科学调度。大力推广应用科学、实用、先进的水文测报仪器设备。
  --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制定钱塘江、苕溪两大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覆盖全市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及相应管理办法。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和监测体系,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将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责任目标,主要负责人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
  --建立健全河湖管理制度。
  严格河湖水域管理和保护,落实江河湖泊水域岸线开发利用的严格管理,建立水域占补平衡制度。研究水源地保护措施,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健全农村水利公共设施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和水面保洁长效机制;建立重要河湖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大河湖管理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建立水行政管理实时监察系统
  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
  --全面开展水利普查工作。
  水利普查的对象是我市境内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2011年,开展清查登记、台账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2012年1月至6月,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2012年7月至12月,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
  3.3.3 提升水利行业能力
  完善水文网站建设:流量站13个,水库控制站14个,水位站(潮位) 6个,新增31个标准雨量站,蒸发站5个,泥沙监测2个,地下水监测5个,旱情监测14个,常规水质监测20个,水资源保护监测断面17个,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监测断面25个,河口水文监测4站,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18处,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开展杭州市测报中心(巡测基地)、萧山、余杭、临安、桐庐巡测基地及机动反应能力建设、杭州水质监测中心及应急反应能力建设。
  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建立水利数据中心,深入和扩展防汛抗旱支持决策系统,加强水文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水资源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
  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完善防灾减灾预案体系,健全应急响应体制。
  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建设:加强水利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十二五”时期力争在防灾减灾、江河治理、水资源管理、水利信息化等领域获得一批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强化水文在防汛减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大水利先进技术和适用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防汛抗灾、水利工程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等方面的应用。
  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引进和用好水利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快构建水利创新团队,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不断提升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加强对基层水利职工在职培训、继续教育。水利干部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加贴近民生,更多服务基层,更好奉献社会。

  4 投资估算
  杭州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按照统筹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分级负责、共同承担的原则,组织规划项目的实施;统筹考虑流域防洪、区域治理、水资源保障的协调发展和整体效益,按照需要与可能,量力而行;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效率,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和实施步骤;加强水行政管理,提高和改善防洪除涝能力和资源保障能力。同时做到“三优先”,即优先安排“十一五”续建工程,优先考虑关系到国计民生和事关安全的骨干工程,以及优先实施关系到防洪、饮水、粮食安全和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工程,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同时,亦应重视非工程措施的投入,不断提升水利建设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
  4.1 投资估算
  经初步汇总,杭州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项目总投资214.87亿元,包括七大水利建设工程和水行业能力工程。
  杭州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八大工程中,防洪排涝骨干工程、水资源保障工程,直接关系民生,投资较大,分别占41.9%、17.9%;其次为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这两块是城乡统筹的重要建设内容,分别为15.9%、9.0%。

  (图略)

  表 4-1
  “十二五” 水利发展规划工程投入
  单位:亿元

序号

项 目

拟建项目

储备项目

防洪排涝骨干工程

89.96

4.2

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1.47

 

1

水库除险加固

4.48

 

2

山塘除险加固

6.99

 

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34.15

 

1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8.36

 

2

小流域治理工程

5.30

 

3

山洪灾害防灾非工程措施

0.49

 

水资源保障工程

38.44

 

1

水资源配置工程

3.18

0.10

2

调水工程

10.00

 

3

备用水源工程

25.12

14.69

4

水源地保护工程

0.14

1.04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3.38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

13.07

 

1

农业两区水利设施工程

2.36

 

2

防渗渠道工程

0.44

 

3

小(一)型以上闸站更新改造

1.15

 

4

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

0.82

 

5

老电站改造工程

4.61

34

6

圩区整治工程

3.69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9.29

 

1

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9.45

 

2

河道引配水工程

8.61

 

3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

1.23

 

 

合 计

209.76

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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