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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关于报送函授面授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关于报送函授面授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内外高等学校函授站:

  为加强我区高等函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函授教育管理和教学过程实施要点》(新教高[2005]36号)规定,我厅将对高等函授教育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内外高等学校函授站于5月21日前将2007-2008学年两个学期的函授面授教学工作安排表纸制(一式一份,见附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

  二、我厅将根据所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以抽查方式对部分函授站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三、此次督导工作的结论将作为管理我区高等函授教育的重要依据,望各区内外函授站予以高度重视,不能按时上报材料者,请予以书面说明。

  联 系 人:张卫华

  联系电话:0991-288476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69号

  邮政编码:830001

  电子邮箱:zhangweihua33@163.com

  附件:2007-2008学年函授面授教学工作安排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高等教育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7-2008学年第 学期函授面授教学安排表
  函授站名称:(盖章) 主管领导: 主办院校: 专业层次:
序号专业班级年级人数课程名称授课起止时间授课时数实验实习时数考试时间授课教师
         姓名职称学历所从事专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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