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简笔画:用粉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图画的描画。(4分钟)
(4)计算机应用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操作和任务。(10分钟)
2、随机题:选手随机抽取的问题。(每位选手10分钟)
(1)教学常识或教育理论:对教育教学中一些基本常识、教育基本理论及新课程改革相关知识的考察。(此题双语组选手使用母语回答)(3分钟)
(2)问题、案例分析:给选手现场呈现教学案例(通过录像、图片或文字等形式),参赛选手针对案例进行现场评析。(7分钟)
(三)特长、才艺展示:选手现场展示与教师素养相关的特长,要求尽量与所任学科教学相关,如美术、朗诵、音乐、舞蹈表演、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水平展示等。展示具体内容不限,形式不限。(每位选手5分钟)
(四)竞赛内容可参考教育厅印发的《200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推荐用书目录》(新教师办〔2007〕7号)与教师基本功相应的教材。
六、竞赛日程
竞赛按选拔赛、预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拔赛
组织机构:各地州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自治区“双语”教师培训的院校
时 间:2007年5月――2007年7月31日
请各地州(市)在2007年7月31日之前组织选拔赛,完成本地区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在8月10日前上报《新疆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报名表》(见附表1),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选拔赛比赛规则与程序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不经选拔、指定人选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每个地州代表队可选送8人参加自治区预、决赛。民、汉选手各一半,每个小组限报2名参赛选手。
“双语”教师培训院校的参赛选手由各培训院校组织选拔(名额分配见《自治区“双语”教师培训院校基本功大赛名额分配表》),组成“双语”教师培训代表队参加全疆预、决赛。
(二)预赛、复赛和决赛
组织机构:自治区教育厅
时 间:2007年9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预赛
预赛在指定日期和地点分4个组别同时进行。汉语组每个组举办五场比赛,每场参赛选手5-6人,每组前2名共10名选手进入复赛。双语组每个组举办6场比赛,每场6-7人,每组前2名共12名选手进入复赛。
2、复赛
复赛在指定日期和地点分4个小组同时进行。每组进行两场复赛,每组前3名共6名选手进入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