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赛对象
各地、州、市各学科教师,自治区“双语”教师培训院校在校参训学员。
三、组织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承办。大赛设组委会,负责比赛的组织领导和比赛规程的制定;设评委会,负责比赛的现场评定;设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比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1、组织委员会
主 任:赵德忠 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书记
副主任:马文华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主任
王永刚 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新疆教育学院副院长
2、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向 阳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
副主任:杨良武 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新疆教育学院培训处处长
戴 翔 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吾甫尔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副处长
彭绿萍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调研员
朱新吉 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新疆教育学院培训处副处长
马合木提 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新疆教育学院培训处副处长
许广林 乌鲁木齐市政府督学
赵红旭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干部
贾潇朦 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干部
许崇富 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干部
刘京京 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干部
四、比赛分组
比赛根据语种、学段共分4个小组进行。具体分组如下:
汉语组:小学汉语组、中学汉语组
双语组:小学双语组、中学双语组
五、竞赛内容和竞赛方式
竞赛分以下三个环节进行:
(一)自我介绍:选手用简短语言介绍自己(每位选手1分钟)
(二)现场答题:
1、规定题:选手完成规定的共同问题。(18分钟)
(1)钢笔字:用钢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文字的书写,根据完成质量和使用时间赋分。(2分钟)
(2)粉笔字:用粉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文字的板书(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根据完成质量和使用时间赋分。(2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