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调研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快转变领导方式,减少事务性活动,集中精力和时间用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加强科技发展战略问题的研究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应少于两个月,每年至少撰写1-2篇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并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创新活动中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每人每年抓好1-2项重点科技工作。对重点科技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要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提高科技工作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对科技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实行行政责任目标考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把科技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行政法律知识的学习,每年举办两期科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指导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对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提高科技计划服务水平。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不断深化科技计划体系改革,科学配置科技资源,统筹项目、基地、人才发展。突出重点,支持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科技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项目立项的透明度,完善科学技术评价专家库,确保科技项目立项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加强科技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技项目实施的质量,提升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能力。
(四)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科技项目立项经费预算评审评估、执行过程经费监督检查、项目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将科技项目实施的情况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承担人今后申请立项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的安全和效益。探索建立科技经费循环使用的新模式。
三、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主体的水平
(一)创新服务基层的措施。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坚持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主动融入基层、搞好服务发展。加大政策的宣传推介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把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及时送达到基层单位,促使更多创新主体用足用好政策。深入基层,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和科技下乡等活动,普及科学思想和知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组织和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提高基层单位的科技创新能力。改革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机制和办法,减轻基层单位和科技人员负担。
(二)加强创新成果的保护。进一步将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主体下移、执法端口前移,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建立健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跨区域行政执法力度,集中查办督办一批涉及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