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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省技术转移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1.项目征集(6月8日至7月29日)
  省辖市科技局和省直管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完成本地区技术难题项目和技术成果项目的征集遴选工作;中央驻豫科研院所,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等,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统一由省辖市科技局和省直管县归口负责。
  技洽办商请中国科学院直属科研院所、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和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教育厅等省直单位,负责本单位技术成果项目的征集遴选工作。
  2.项目上报(6月15日至7月29日)
  各单位按照分工将所征集遴选的技术难题项目和技术成果项目,通过技洽会工作网(6月15日正式开通)及时在线上报,并于7月8日、7月15日、7月22日、7月29日分四批,将项目的纸质文档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技洽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技洽办将定期通报项目征集和上报情况。
  3.项目审核(7月8日至7月31日)
  技洽办将各单位上报的技术难题项目和技术成果项目,分类整理汇总后送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审核。其中,省科技厅高新处负责工业领域项目的审核;省科技厅农村处负责农业领域项目的审核;省科技厅社发处负责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审核。
  4.项目发布(7月11日至7月31日)
  技洽办对经过审核的技术难题项目和技术成果项目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建立《河南省技术转移项目信息库》,编印项目汇编,通过“技洽会工作网”和“省科技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寻求合作伙伴和承接单位。
  (二)洽谈对接(6月15日至8月19日)
  洽谈对接与项目征集同步进行。对我省产业和企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技术合作项目的洽谈对接活动,由技洽办统一组织实施;重点是组织好我省企事业单位与中国科学院直属科研院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和我省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中产生的、可转移性高的重大技术成果的洽谈对接活动。技洽办拟在北京和郑州分别举行重大项目的洽谈对接活动。
  技洽会鼓励省辖市、省直管县及其辖区内的高新区、产业集聚区、科技园区和重点企业,根据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产业优势特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选择科研院所、高校相对集中的地区,或有助于本地产业发展的其他地区,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双向洽谈对接活动。
  各单位在组织洽谈对接活动中,要在注重项目洽谈对接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把已具备签约条件的技术难题项目和技术成果项目,通过技洽会工作网及时上报。各单位于8月19日前,将对接成功项目和推荐参加技洽会签约仪式的项目(纸质文档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技洽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参加技洽会签约仪式的项目由技洽办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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