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和授权,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疆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政策规定和审核监督工作,具体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工作。
为做好2008年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语种
2008年我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定于5月31日(星期六)上午北京时间10:00-12:10举行。
全疆仅在乌鲁木齐设一个考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明为准。
考试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三种(考生任选一种)。外语专业成人本科毕业生,若申请学士学位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在上述三种语种中选择一种。
本次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参考人员范围
本考试参考人员为拟以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身份申请学士学位的人员。按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加强我区学士学位工作的意见》(新学位〔2007〕3号)精神,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系指国家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包括函授、脱产、业余、夜大、网络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业余大学、教育学院等)培养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
根据新学位〔2007〕3号文件规定,以“民考民”形式录取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可不参加本考试,但须参加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并取得六级以上(含六级)证书;以“民考民”形式录取的汉语言类专业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取得HSK八级以上(含八级)证书,方可申请学士学位,申请学士学位时,证书须在两年有效期内(自证书发放之日算起)。
根据新学位〔2007〕3号文件规定,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外,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其他任何培养形式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和毕业前一年参加“外语统考”;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和毕业后一年参加“外语统考”。请申请疆内高校学士学位的参考人员根据学习进程把握毕业时间,确定参加本考试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