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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维、哈语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讲课教师研修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维、哈语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讲课教师研修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2007年,我厅分四批组织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普通高中学校校长、汉语授课骨干教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识和学科培训以及远程网络全员培训。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将分三批对维、哈语授课学科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工作由自治区课改办牵头,自治区教研室具体承办。现就举办维、哈语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讲课教师研修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整体框架、目标任务、基本理念;

  (二)学科课程标准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三)普通高中新课程教材内容的学习和研修。

  二、研修科目

  思想政治、语文、汉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

  三、研修方式

  研修采取集中授课、自学、讨论和辅导的方式进行。在自学的基础上,由参加过全国学科培训的教研人员和教师对讲课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学习内容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教材、讲课稿。通过研修,使讲课教师基本具备对学科教师进行培训的能力,为维、哈语授课教师培训做好准备。

  四、参加研修人员

  见附件。

  五、研修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07年2月15日-29日(2月14日报到)

  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华瑞大厦(五星路23号)

  六、研修要求

  (一)参加研修人员要按时报到注册,认真参加研修的全过程,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

  (二)所有参加研修的人员,都要承担维、哈语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教师培训任务。

  七、培训费用

  参加研修人员的交通费回本单位报销,其它费用由会议承担(会议正式代表以外人员不安排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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