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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紧急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紧急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要求,从2008年春季开始,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艺术》(或《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凡是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以上课程的教科书均列入循环使用的范围。

  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由学校统一管理,上课时发放给学生使用,课后收回统一保管。已经发放给学生的,要立即收回。

  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保证循环使用的教科书按学生人数足额配备,确保课前有书,人手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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