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荐与审核程序
学校要按照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坚持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申请访问学校应优先选择对口支援高校,申请访问专业应优先考虑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和校内优先发展学科,并注意学科的合理分布。因往年推荐和录取环节中涉及的主体比较多,只用传统邮递方式传递纸质《推荐表》耗时较长,由个人联系效率较低,严重影响了录取率。因此,从今年开始,采用网络传输和传统邮递同时进行的方式报送《推荐表》,以缩短推荐、录取环节的时间,减少合格人选的落选率。具体工作进度如下规定:
1、3月25日以前,各高校应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含电子文档)报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3月25日-31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汇总各校推荐人选资料,并将《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和《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同时报送武汉中心。
3、4月1日-15日,武汉中心审核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访问学者候选人名单,将合格者名单在武汉中心网上公布,并根据申请者志愿将合格者的电子版《推荐表》发送到各有关接受学校。
4、4月15日-30日,各接受学校根据武汉中心网上公布的候选人名单,将符合条件的访问学者候选人《推荐表》打印出来,交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务必于5月5日前将《录取名单》和将未被录取的名单的电子版同时报送给武汉中心。
5、5月5日-10日,武汉中心审核录取名单,并在武汉中心网上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同时将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候选人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第二、第三志愿学校。
6、5月10日-30日,各接受学校开展第二、三志愿申请者的录取工作,工作流程与第一志愿相同。并于5月30日前将录取名单电子版报送武汉中心。
7、5月5日-10日,武汉中心审核第二、三批录取名单,上网公布;同时,将已被录取人员的纸质《推荐表》寄送至各接受学校存档。
8、5月10日-30日,各接受学校核发录取通知书,并完成个别候选人的补录取工作。
9、9月15-30日,各接受学校将本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注册备案表》(含电子版)和《研修工作计划表》报送武汉中心。
10、10月8日-31日,武汉中心审核各接受学校报送的访问学者注册备案材料,并将注册名单报教育部人事司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