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师范司《关于做好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08]3号)精神,为保证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版信息系统是教育部师范司组织开发,利用互联网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信息系统软件,具有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网上认定,认定数据集中存储、管理应用和信息查询等功能。使用网络版信息系统,对于保证全国教师资格认定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推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网络版信息系统使用工作。
二、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供网络版信息系统的IP地址、用户名、密码、密码卡和相关软件。各认定机构免费登录,开展认定工作。
自2008年春季起,原单机版“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停止使用。各认定机构要妥善保存历史数据,以备数据迁移。
三、2008年春季采取分组分时段方式使用网络版信息系统,各地要在6月底前提前完成普通话测试 、体检、教育学和心理学、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各项认定准备工作。
四、目前网络版信息系统暂不开通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证书查询功能。
五、网络版信息系统需要专人专机管理,请各认定机构确定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网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对固定的同志作为专门管理人员,并加大设备投入,确保专机专用,保证网络畅通。
开展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所要求的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配置如下:
计算机硬件环境:CPU:P4 3.0G及以上;
内存:1G及以上;
硬盘:160G及以上;
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及以上。
计算机软件环境:操作系统为Windows2000或windows 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