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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七)自治区、兵团及各地(州、市)、师应加强测试工作的巡视、督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责任制。

  联系单位: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

  联 系 人:贾潇朦 刘京京

  联系电话:0991-8898434

  电子邮箱:pxc8898434@tom.com

  网  址:www.xjtercher.com.cn

  附件:1.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考区、考号编制规程

     2.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成绩等级确定办法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教师专业
基础知识水平测试考区、考号编制规程

  全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的考区设在各地(州、市)、师,考点设置至县、兵团各师,并设置考场。考号编制统一定为14位数,考号编序各位数为特指代码,应做统一要求。各地(州、市)、各师应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考号编排。

  1.第一位数表示考试届次,2008年全区中小学教师测试届次为4。

  2.第二位数表示类别,即在职教师为1,其他人员为2。

  3.第三、四位数表示地、州、市(考区)或师代码,各地、州、市和师的代码分别是:乌鲁木齐01、吐鲁番02、哈密03、巴州04、阿克苏05、克州06、喀什07、和田08、昌吉09、伊犁10、石河子11、克拉玛依12、阿勒泰13、塔城14、博州15、农一师51、农二师52、农三师53、农四师54、农五师55、农六师56、农七师57、农八师58、农九师59、农十师60、建工师61、农十二师62、农十三师63、农十四师64。

  4.第五位数是学段代码:小学为1、初中为2、高中为3。

  5.第六位数为语种代码:汉1、维2、哈3、蒙4、柯5。

  6.第七、八位数为学科代码,各学科专业代码分别为:

  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01、语文02、数学03、英语04、汉语05、自然06、社会07、音乐08、体育09、美术10、劳动技术11、科学12、信息技术13。

  初中:思想政治01、语文02、数学03、外语(英语)04、汉语05、物理06、化学07、生物08、地理09、历史10、音乐11、体育与健康12、美术13、劳动技术14、科学15、信息技术16。

  高中:政治01、语文02、数学03、外语(英语)04、汉语05、物理06、化学07、生物08、地理09、历史10、音乐11、体育12、美术13、信息技术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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