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测试时间
(一)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时间为8月23日上午10:30-12:30时(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二)初中(包括与初中同一试卷的小学)、高中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时间为8月23日下午14:00-16:00时。
(三)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是8月18-22日,具体时间由地(州、市)、各师教育局确定。
五、报名及考场安排
(一)以地(州、市)、师划分考区,每考区在县(市、区)政府、师所在地设一个考点,考场按语种、学科分设,25人为一个考场,每学科只设一个尾数考场,每个考场设监考人员两名。考号按自治区要求统一编号(详见附件1)。
(二)按属地化原则,由学校向县、团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报名工作于6月5日前完成,6月10日前各县、团将参加测试人员名册报到地(州、市)、师,6月15日前由各地(州、市)、师按语种、学段、学科将人数和所需试卷的袋数报到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报名册(含成绩统计软盘)由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统一印制下发。
(三)担任两个学段或两门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首先以该教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档次来确定其测试专业的学段,再由教师任选一门学科。
六、测试经费
按照自治区计委《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2]1316号)精神,报名时收取每人考核费40元。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自治区留用40%,用于命题、制卷及试卷分析等工作,其余由地(州、市)、师统筹安排使用,各地应建立考核经费专户,并在测试工作办公设备上给予一定的投入,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测试工作以外的开支。请各地于8月10日之前按比例将考核费缴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民主路支行,收款人:新疆教育学院账号:3002011309026402476,请在备注栏填写:专业基础测试费)。
七、测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为确保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和各地(州、市)、师、县、团已成立了中小学教师专业知识水平测试领导小组,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测试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仍挂靠在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承担全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