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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兵团各师教育局,有关厅局教育处(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精神,严格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提高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每两年举行一次,为搞好2008年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范围

  参加本次测试人员由各地(州、市)、兵团各师确定,年龄限定在50周岁以下,但以下人员必须参加测试:

  (一)本周期内前两次即2004、2006年自治区、兵团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不合格者;

  (二)新增中小学教师(含使用“双语临时编制”及“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新聘教师);

  (三)准备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测试语种、学段与学科

  (一)测试语种为汉语、维语、哈语、蒙语、柯语五种语言文字。

  (二)测试学段

  劳动技术的测试分小学和中学两个学段,其余各学科测试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

  测试只分学段,不分年级。

  (三)测试学科

  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汉语(指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的汉语专任教师,下同)、科学、英语、自然、社会、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信息技术。

  小学和初中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采用同一试卷测试,但不同的学段部分试题不同。

  初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指英语专任教师,下同)、汉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技术、科学、信息技术。

  高中: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汉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

  三、测试内容与形式

  测试为水平性测试。测试内容以现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为依据。各学段在考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考察教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测试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种,笔试卷面满分8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技能测试满分20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才为该科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合格。其余各科只有笔试,卷面分100分,各学科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其它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60分为及格。具体内容及测试方法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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