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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自治区有关师范院校,教育学院:

  根据教育部《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及《关于印发〈2008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教师司[2008]22号),教育部定于2008年7月11-20日,利用远程网络,对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江西、山西、河南等5个省区(含计划单列的省区)的普通高中教师实施新课程远程培训。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为高质量完成好培训 “计划”, 全面做好我区普通高中教师参与远程培训的各项工作,现就培训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配合新课程改革进程,为2008年进入高中课改实验的5省(区)开展高中学科教师远程培训,帮助高中教师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高中课程改革的理念、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了解和掌握高中课程改革实施的情况和方法,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为顺利推进实施高中课程改革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学科及内容

  (一)培训学科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音乐、美术、体育等12门学科。

  (二)各学科培训课程的内容设置:课程标准总体精神的介绍;各学科有关重要内容的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式方法的培训;有关学生学习方法的辅导;教学评价方法的指导;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师教研活动特别是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引领等。

  三、培训课程开发的原则和特点

  (一)各学科力求从教学实际出发,针对高中学科课程改革的重点、难点及突出问题,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案例教学,强化交流和研讨,注重培训实效。

  (二)各学科培训课程的设计基于教师实施新课程的实际需要;以问题为主线,以案例为载体;重视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培训课程还针对各学科教学实践,提出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教学建议,帮助教师提高实践和驾驭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三)为全面贯彻国家课改精神,加强对实施新课程的指导与引领,为新进课改实验区的学校、教师们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帮助,达到进一步解决基层教师在实施新课程过程中的问题和困惑、共享课改优质教育资源的目的,国家专门就本次培训组织全国高中各学科的专家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课程培训方案,每学科由12名国家级课改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对辅导教师进行指导,定期在线与学员进行交流、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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