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测试地点:
(一)乌鲁木齐地区测试地点,设在新疆师范大学文史楼(原综合楼)(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号),包括:包括哈密电大1人、阿勒泰电大2人、昌吉电大4人、昌吉学院8人、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4人、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6人、克拉玛依电大1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43人、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12人。
(二)北疆1个测试点,设在伊犁师范学院(伊宁市)。包括伊犁师范学院校本部25人、伊犁职业技术学院4人、伊犁州电大1人。
(三)南疆3个测试点,分别设在巴音职业技术学院(库尔勒市)、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市)和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和田市)。巴音职业技术学院测试点包括巴音职业技术学院38人和巴州电大1人;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测试点包括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6人和阿克苏教育学院1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测试点包括喀什师范学院4人、和田电大1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7人和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人。
五、乌鲁木齐地区高等学校测试时间为2008年6月28日上午9:30-13:30,下午14:30-19:30(均为北京时间)。
六、其它事项:
(一)除乌鲁木齐地区以外测试点要成立专家测试组,我厅将选派有关专家全程监督检查,参与当地测试工作。专家组成员从当地各高校现职教师中选择,并报我厅备案。每个专家组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综合素质高、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三位专家组成,专业上原则和被测试人员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接此通知后,除乌鲁木齐地区高校外其它测试点应做好专家组的人选工作,并将专家组成员名单按照附件要求填写于2008年6月20日前报我厅师资管理处。
(四)各高等学校下派支教教师可按照就近的原则参加相应测试点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此类人员信息于2008年6月20前上报)。
(五)我厅今年只举办一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请各高校教师资格管理人员按照要求做好传达工作,确保有关人员及时参加测试。
(六)本次测试要求参加测试人员以板书形势进行测试,不提供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请各院校提请考生注意。
联系单位: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刚 田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