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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新疆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新疆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高校:

  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将于10月25、26日举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33号和教育部学位中心〔2008〕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新疆考区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新疆考区报名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办统一组织安排。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新疆考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7月16日,网址:新疆学位网(www.xjxwb.com)或新疆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xjedu.gov.cn)。

  (三)新疆考区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7月17日至7月21日,地点: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四)请报考者认真阅读《2008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1),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五)为了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提高采集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性,请各招生单位在组织生源时将报名办法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使所有考生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二、其他事宜

  (一)2008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各学位类别报名收费标准及分配方案(见附件3);

  (三)现场报名及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一律不予报名和进入考场。持虚假身份证件报名或考试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附件:1.2008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2.2008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略)

     3.各学位类别报名收费标准及分配方案(略)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2008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1.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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