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地确定参训学员后,需填写《学员汇总表》,于2008年7月 10日前以电子稿形式将汇总表上报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选派的内初班参训教师需在名单后注明“内初班”字样。(《学员汇总表》见附件2)
五、培训时间、地点、报到事宜
培训时间:2008年7月18日至27日
报到时间:2008年7月17日(全天,上午11:00开始)
报到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校本部文史楼一楼大厅内(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乘101、916、701、906路公共汽车师大站下车即到)。
培训院校凭各地、州、市教育局提交的学员名单或介绍信,并由学员出示个人身份证件进行报到。学员入校时须携带《教师继续教育证》、提交1张个人2寸免冠照片,待学习合格结束后办理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根据教学要求,学员入学报到时,需准备一份20分钟以内的说课稿,说课内容在自己任教的学段、学科的教材中选定。说课稿格式为:标题2号宋体(加粗),副标题及正文内容均用3号仿宋GB213,副标题须注明所任职学校名称、学段、学科、姓名。A4纸打印成稿。
六、培训组织、管理及要求
(一)充分认识教育部组织实施“
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浙江省送培新疆计划”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搞好培训各项工作。本次培训,受教育部委托,由浙江省教育厅负责组织高水平专家团队赴疆开展集中送培活动,充分体现了教育部、浙江省对我区教师教育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是提升我区各族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机遇。对此,我区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宣传这次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落实各项责任,努力使培训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本次培训受教育部委托,由浙江省教育厅负责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师配备及“送培进疆”专家讲师团管理、教学组织实施等工作。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协调组织“计划”在疆实施工作,由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牵头,主要搞好前期调研、培训方案制定、学员选拔、启动仪式筹备、经费拨付及需要协调的其它事宜。培训委托新疆师范大学承办,具体负责培训宣传、教学及学员管理、后勤服务、条件保障等各项工作;并负责协助教育厅做好“送培进疆”前期调研工作,浙江省专家讲师团“送培进疆”工作期间接待、食宿安排及其它各项工作。培训结束3天内,需向教育厅提交培训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