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暑期“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昌吉州教育局、阿勒泰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教育局:
为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效益,加强西部农村教师培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决定在2008年暑假期间,组织实施“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08]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与管理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部门负责全区项目的组织管理,新疆电化教育馆负责具体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包括培训点选择、技术和课程支持服务等业务管理工作。地州教育局师训部门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管理,电教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本地项目实施工作。县级教师培训部门会同电教、教研部门在教师进修学校和具备条件的乡镇设立培训点,就近编班,并为培训点选派班主任或辅导教师,做好教学组织、教学辅导、教学考核等工作。
二、培训形式、学科、对象及培训时间
“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计划”将发挥“农远工程”的应用效益,发挥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作用,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和集中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为我区昌吉州、阿勒泰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四地州的玛纳斯县、福海县、且末县、乌什县等四个县农村乡镇、村小及教学点有关学科教师提供一次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培训学科为小学语文、数学、体育和初中语文、数学、体育等6个学科。语文、数学学科培训拟于2008年7月25日至7月30日进行,体育学科培训拟于7月31日至8月3日进行。请各地州按照附件1、2的要求认真填写培训点信息汇总表和县目县情况登记表,于7月5日前报新疆电化教育馆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
本次培训覆盖面广、规模大、人数多、时间紧迫,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切实保障本次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正式启动实施该计划的有关事宜将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