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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名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为提高高等学校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确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在自治区高校启动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经高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我厅审核同意,现批准新疆大学“生物技术专业教学团队”等18个教学团队为2008年度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通过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的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探索教学团队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模式,为兄弟院校培训教师提供可推广、借鉴的示范性经验。鼓励高校开展校级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

  二、自治区将设立专项经费资助自治区级教学团队进一步开展教学研究、编撰出版教材、培养中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各高校要加大投入力度,并合理安排经费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三、希望各高校充分利用好建设自治区级教学团队的有利契机,继续大力支持和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开展教学研究,建设和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构建合理的教学梯队。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巩固、深化、提高、发展”八字方针,加快推进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教学团队建设为抓手,牢固确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快教学改革,优化教学队伍,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附件:2008年度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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